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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作者:本站    发布于:2012-06-12 15:12:42    浏览次数:【2058次】

关于2011年度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

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1〕108号

 

各位考生:

经四川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我省2011年度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各科合格标准为:

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为50分。

初级各科目合格标准为49分。

最终成绩以书面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