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作者:本站 发布于:2012-06-12 15:12:42 浏览次数:【2058次】
关于2011年度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
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1〕108号
各位考生:
经四川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我省2011年度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各科合格标准为:
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为50分。
初级各科目合格标准为49分。
最终成绩以书面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