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能力和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附件: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能力和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2019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能力和信用综合评价(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满足社会有关各方的需要,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安排,结合我省造价咨询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在四川设立的分支机构的会员单位。
第三条 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评价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科学、有效的原则,接受造价咨询企业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以下简称川价协)负责组织开展造价咨询企业的综合评价工作,定期公布评价信息。
第五条 综合评价结果可用于企业承接业务、对外宣传、办理执业保险等。鼓励社会主体在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使用综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之一。
第六条 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评价工作定期开展,一年一次。
第二章评价指标
第七条 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经营业绩、人员结构、内部管理、社会贡献、企业荣誉以及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等。
(一)经营业绩:主要反映造价咨询企业实现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规模以及在各专业工程中所占比重,以被评价年度统计报表为基准进行复核(复核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高于统计报表的以统计报表数据计算,低于统计报表的以实际复核数据计算)。
(二)人员结构:主要反映造价咨询企业人力资源状况,包括注册在本企业的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包含交通、水利部门发放的证书,下同),以及他们的注册专业和所学专业情况。造价工程师人数以被评价年度12月31日各企业注册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数据为准;造价员以在川价协登记的数据为基础,登记在省外或交通、水利部门的和省内未变更登记单位的造价员按证书、发放工资表和社保证明为准。
(三)内部管理:主要反映造价咨询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合同履约情况。
(四)社会贡献:主要反映造价咨询企业被评价年度依法纳税、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情况。
(五)企业荣誉:主要反映造价咨询企业参与行业建设活动及在被评价年度获得的荣誉。
(六)不良行为记录:主要反映造价咨询企业在被评价年度的不良行为记录。
第八条 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第三章评价范围及方式
第九条 参评范围:成立满一个自然年度的本省造价咨询企业和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在四川设立的分支机构。
第十条 综合评价得分包括经营业绩得分、人员结构得分和信用评价得分三个方面,采用计分制。综合评价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公布;信用结果分为AAA、AAA-、AA、AA-、A、A-和B共七个等级公布。
第十一条 综合评价各项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一)综合评价得分=经营业绩得分+人员结构得分+信用评价得分
(二)信用评价得分=内部管理得分+社会贡献得分+企业荣誉得分
(三)经营业绩得分=工程造价咨询年度营业收入得分+造价人员人均造价咨询收入得分
1.工程造价咨询年度营业收入定义为X,得分按以下三级累进计算:
①工程造价咨询年度营业收入X≤300万元,得20分;
②30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年度营业收入X≤1000万元,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每超过50万元加0.3分计算:
累进得分计算公式=20+(X-300)÷50×0.3
③工程造价咨询年度营业收入X>1000万元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每超过100万元加0.3分计算:
累进得分计算公式=24.2+(X-1000)÷100×0.3
2.造价人员(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人均工程造价咨询收入定义为Y,得分按以下二级累进计算(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①造价人员人均工程造价咨询收入Y≤30万元,得2分;
②造价人员人均工程造价咨询收入Y>30万元,每超过1万元加0.1分,累进得分计算公式=2+(Y-30)×0.1;
被评价企业造价人员人均工程造价咨询收入=企业被评价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被评价企业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的数量。
(四)人员结构得分=造价工程师得分+造价员得分
1.造价工程师得分=被评价企业造价工程师人数*1
2.造价员得分=被评价企业建设工程造价员人数*0.1
(五)内部管理得分=评价得分×50%。
(六)社会贡献得分=评价得分×40%。
(七)企业荣誉得分=评价得分×10%。
第十二条 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专业工程能力,按被评价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中专业工程收入,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的相关专业证书和专业学历认定公布,分为八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电力通信工程。
第十三条 造价咨询企业被评价年度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其信用评价得分作如下处理(两项不重复扣分):
(一)被评价年度受到川价协“行业内通报批评”的,予以信用评价得分扣5分处理;受到“记不良行为一次”及以上的,予以信用评价得分扣10分处理。
(二)在四川省工程造价监管与信用一体化工作平台上公布有不良行为记录的造价咨询企业,予以信用评价得分扣15分处理。
第十四条 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等级按照以下办法确定:
AAA 90分≤评价得分
AAA- 80分≤评价得分<90分
AA 75分≤评价得分<80分
AA- 70分≤评价得分<75分
A 65分≤评价得分<70分
A- 60分≤评价得分<65分
B 评价得分<60分
其中AAA 级为信用优秀企业;AA级为信用良好企业;A级为信用一般企业;B级为信用较差企业。
第四章评价组织
第十五条 综合评价工作由川价协行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行业发展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的企业,由每个企业抽调1名核查人员组成若干评价小组进行。每个评价小组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组长由小组成员推荐,行业发展委员会审定。
第十七条 评价小组采取随机方式产生,不得发生造价咨询企业相互评价现象。
第十八条 评价小组成员曾经是被评价企业员工或是被评价企业高管的近亲属等可能会影响评价结果公正、公平的,必须回避。
第十九条 评价结果由行业发展委员会报川价协审定后正式公布。
第五章评价程序
第二十条 综合评价按照“公告、自评、核查、评价、确认、复核、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公告:川价协通过文件、网络等形式向造价咨询企业发布开展综合评价工作的公告,明确工作安排等。
(二)自评:造价咨询企业准备资料并按照《综合评价报告》的内容进行自评。
(三)核查:评价小组对被评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包括采取实地考察、资料验证、人员访谈、电话咨询、网络查询等方式。
(四)评价:评价小组按照评价指标进行独立评价打分,编写综合评价报告。
(五)确认:《综合评价报告》需经被评企业负责人确认并签字,对《综合评价报告》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详细说明理由。
(六)复核:川价协对《综合评价报告》进行复核。
(七)公示:综合评价初步结果由川价协在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www.sccea.net)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则正式公布综合评价结果。
第二十一条 被评价企业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川价协申告。
第二十二条 川价协应在收到被评价企业申告后交由行业自律委员会复查,复查结果改变原评价报告的,报川价协行业发展委员会审定。
第六章评价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被评价造价咨询企业有以下行为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伪造造价人员证书或社保证明的,信用评价得分扣5分;
2.统计报表工程造价咨询收入数据高于核实的工程造价咨询收入,信用评价得分扣3分;
3.被评价造价咨询企业在评价活动中违反工作纪律的,信用评价得分扣2分。
第二十四条 参与评价人员应秉公守法,遵守评价工作纪律,如被评价企业投诉,经行业自律委员会查证确认违纪的,3年内禁止该评价人员参与评价工作,并记所在企业及个人不良行为各一次。
第二十五条 川价协对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评价信息,通过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期刊等公众媒体对社会公开。
第二十六条 川价协在网站设置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评价专栏,接受社会对被评企业的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一) 经 营 业 绩 1.核查收入发票、税票、委托合同、成果文件的一致性; 2.如造价咨询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的,由被评企业自行划分,并有成果文件、工作底稿等证明资料。 | 1.营业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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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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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按工程类别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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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房屋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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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市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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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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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铁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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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水利水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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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轨道交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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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石油化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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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电力通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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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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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造价人员人均造价咨询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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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人 员 结 构 1.一人具有多个执业资格的,在“全国造价工程师”或“其他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栏,只能按一人计算。但在“其中专业”下的各项中不受限制。 2.通过住建部系统考试合格的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专业。非住建部系统考试合格人员由企业按注册专业填报,须提供资格证等证明材料。 | 1.造价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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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全国造价工程师人数 | 人 | |||||||||
土建 | 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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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造价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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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造价员人数 | 人 | |||||||||
土建 | 安装 | 交通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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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内 部 管 理 1.检查企业制度并随机方式抽查项目档案工作底稿。 2.委托方履约评价按被评企业被评价年度已完成工程咨询业务的20%检查,不超过10个。 | 评价项目 | 评分标准 | ||||||||
1.设立有质量控制部门或专职负责人(核查任命文件)(7分) | 有设立7分 | |||||||||
2.制定有业务分类管理制度(如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制度、各阶段造价控制管理制度等)(10分) | 有制度10分 | |||||||||
3.制定有咨询成果分级复核制度(15分) | 有制度10分;有三级复核表5分 | |||||||||
4.制定有质量惩戒制度(10分) | 有制度10分 | |||||||||
5.制定有执业道德或职业纪律制度(10分) | 有建立10分 | |||||||||
6.制定有员工培训制度(10分) | 有制度6分;有培训记录得4分 | |||||||||
7.制定有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5分) | 有制度10分;抽查档案按照制度执行得5分 | |||||||||
8.实现办公和业务信息化管理(10分) | 有信息化系统得6分;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得4分 | |||||||||
9.委托方履约评价(15分) | 评价满意1个加1.5分,最高不超过15分 | |||||||||
(四) 社 会 贡 献 1.“为大学生提供实习机会”以实习协议或学校出具的证明盖章为依据; 2.“解决残疾人就业”以残疾人证书及与社保证明,或残疾人基金缴纳凭证为准; 3.纳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加分计算如为负值不再减分,人均纳税额按企业员工总人数计算; 4.捐款以慈善机构出具的票据为准。如捐款是以一次认捐多年,按多年计。 | 评价项目 | 评分标准 | ||||||||
1.参加行政机关安排的抢险救灾等活动 | 参加一次加2分,最高5分。 | |||||||||
2.为大学生提供实习(人) | 有1人得3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最高5分。 | |||||||||
3.解决残疾人就业或缴纳残疾人基金 | 安排就业或缴纳基金20分。 | |||||||||
4.依法纳税 | 依法纳税50分。 加分=(被评价企业人均纳税额/全省造价咨询企业人均纳税额-1)×10,最高加20分。 | |||||||||
5.参与对外慈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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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捐款得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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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企 业 荣 誉 查阅相关文件、刊物。 参与行业课题研究;以被评价年度已结题的课题为准。 党组织应提供上级党组织的批文。 | 1.参加行业协会(含省、市、州协会)安排的活动 | 最高5分,每参加1次得1分。 | ||||||||
2.向省、市(州)协会投稿 | 每被采用一篇加1分,最高5分。与发表论文不重复计分。 | |||||||||
3.及时足额缴纳团体会费 | 30分 | |||||||||
4.发表造价咨询业务和管理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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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每篇20分,省级每篇15分,市、州级每篇10分,企业内刊每种5分。发表论文可累计计分。本项最高分不超过20分。 | |||||||||
5.参与行业课题研究
| 参加标准定额司或中价协课题20分;省造价站或川价协课题15分;市造价站或市价协课题10分。本项最高20分。 | |||||||||
6.设立党组织
| 企业成立党组织的得10分; 有党员并参加相关党组织活动的得7分。 | |||||||||
(六)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查询相关记录,不重复扣分。 | 评价项目 | 评价标准 | ||||||||
1.受川价协行业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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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评价年度受到“行业内通报批评”的企业,予以信用评价得分扣5分处理; 2.被评价年度受到“记不良行为一次”及以上的企业,予以信用评价得分扣10分处理。 | |||||||||
2.以四川省工程造价监管与信用一体化工作平台上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被评价年度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平台上公布的企业,予以信用评价得分扣15分处理。 | |||||||||
3.其他不良行为 | 1.伪造造价人员证书或社保证明的,信用评价得分扣5分; 2.统计报表工程造价咨询收入数据高于核实的工程造价咨询收入,信用评价得分扣3分; 3.被评价造价咨询企业在评价活动中违反工作纪律的,信用评价得分扣2分。 | |||||||||
(七)专业人员评价表 | 掌握企业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队伍整体状况 | 不纳入评分。 |
附件2: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能力和信用
综合评价报告
( 年度)
被评价企业编号:
被评价企业名称(公章):
评 价 小 组: 第 组
报告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我们按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能力和信用综合评价办法》,本着客观、公正的评价原则,完成了对 (企业全称)
年度的能力和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能力和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分。
二、信用评价得分: 分。
三、专业工程能力,详见下表:
项 目 | 业 绩 | 专业执业资格 | 专业 学历 | 综合 评价 |
1.房屋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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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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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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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铁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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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水利水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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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轨道交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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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石油化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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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电力通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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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根据《经营业绩评价表》和《专业人员评价表》填列,凡有的请打“√”。
附件:1.《基本信息表》
2.《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能力和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汇总表》
3.《经营业绩评价表》 4.《人员结构评价表》
5.《内部管理评价表》 6.《社会贡献评价表》
7.《企业荣誉评价表》 8.《专业人员评价表》
9.《综合评价小组工作纪律评价表》
评价小组组长: 成员: 年 月 日
附件2-1:
基本信息表
被 评 价 企业 | 企业名称 | (公章) | ||||
注册地址 |
| 企业资质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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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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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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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小 组 人 员 | 姓名 | 职务 | 所在企业 | 手机 | ||
| 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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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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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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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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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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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时 间 | 开始时间 | 年 月 日 | ||||
结束时间 | 年 月 日 |
附件2-2: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能力和信用
综合评价得分汇总表
一、能力和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1.经营业绩得分: 分 2.人员结构得分: 分 3.内部管理得分(50%): 分 4.社会贡献得分(40%): 分 5.企业荣誉得分(10%): 分 合计分: 分 二、信用评价得分 1.内部管理得分(50%): 分 2.社会贡献得分(40%): 分 3.企业荣誉得分(10%): 分 合计分: 分 | |
被 评 价 企 业意见 |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
评价小组 组长: 成员: |
附件2-3:
经营业绩评价表
序号 | 项 目 | 核 查 金 额(万元) | |
1
| 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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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按工程类别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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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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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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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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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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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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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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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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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通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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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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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造价人员人均造价咨询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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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得分计算: (1)被评价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统计报表金额 (万元); 被评价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核实金额 (万元): (2)工程造价咨询年度收入得分按以下三级累进计算: a.工程造价咨询年度营业收入≤300万元,20分; b.30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超出300万元部分,每50万元加0.3分; 累进得分为 20+(年度收入-300)÷50×0.3 20+((1)-300)÷50×0.3= 分 c.100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年度营业收入超出1000万元部分,每100万元加0.3分; 累进得分为 24.2+(年度收入-1000)÷100×0.3 24.2+((1)-1000)÷100×0.3= 分
(3)被评价企业2017年度造价人员人均造价咨询收入核实金额 (万元) (4)造价人员人均造价咨询收入得分按以下二级累进计算: a.造价人员人均造价咨询收入≤30万元,得2分; b.30万元<造价人员人均造价咨询收入,每超过1万元加0.1分,累进得分为2+(造价人员人均造价咨询收入-30)×0.1; 2+((3)-30)÷1×0.1= 分 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经营业绩得分=(2)+(4)= 分 | |||
被 评 价 企 业 意 见 |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 ||
评价小组 组长:
成员: |
附件2-4:
人员结构评价表
(1)被评价企业造价工程师人数: 人 (2)被评价企业造价员人数: 人 (3)造价工程师得分=(1)×1= 分; (4)造价员得分=(2)×0.1= 分;
人员结构得分=造价工程师得分+造价员得分 =(3)+(4)= 分。 | |
被 评 价 企 业意见 |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
评价小组 组长:
成员:
|
附件2-5:
内部管理评价表
序号 | 项 目 | 核 查 情 况 | 得 分 |
1 | 设立有质量控制部门或专职负责人,有任命文件 | 建立○ |
|
2 | 建立有业务分类管理制度(如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制度、各阶段造价控制管理制度等) | 建立○ |
|
3 | 建立有分级复核制度;有三级复核表 | 建立○ 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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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立有质量惩戒制度 | 建立○ |
|
5 | 建立有执业道德或职业纪律制度 | 建立○ |
|
6 | 建立有员工培训制度;有培训记录 | 建立○ 执行○ |
|
7 | 建立有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有执行记录 | 建立○执行○ |
|
8 | 实现办公和业务信息化;持续正常运行 | 建立○ 执行○ |
|
9 | 委托方履约评价 | 共抽查 个 满意 个 |
|
| 合计 |
|
|
被评 价企 业意 见 |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 ||
评价小组 组长:
成员: |
附件2-6:
社会贡献评价表
序号 | 项 目 | 核 查 情 况 | 得 分 |
1 | 参加行政机关安排的抢险救灾等活动 | 共 次 |
|
2 | 为大学生提供实习(人) | 共 人 |
|
3 | 解决残疾人就业或缴纳残疾人基金 | 人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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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依法纳税 | 共 元 人均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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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参与对外慈善捐款 | 捐款: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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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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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被评价企业年度纳税总额 元; (2)被评价企业总人数 人; (3)被评价企业人均纳税额=被评企业年度纳税总额÷被评企业总人数= 万元;(1)÷(2); (4)全省造价咨询企业人均纳税额 万元; 纳税加分=[(3)÷(4)-1]×10= 分。(如果该项计算结果是负数,不减分)。 | |||
被评 价企 业意 见 |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 ||
评价小组 组长: 成员: |
附件2-7:
企业荣誉评价表
序号 | 项 目 | 核 查 情 况 | 得 分 |
1 | 参与协会(含省、市、州)安排的活动 | 参加次数 |
|
2 | 向省、市(州)协会投稿 | 采用 篇 |
|
3 | 及时足额缴纳团体会费 | 是○ 无○ |
|
4 | 发表造价咨询业务和管理研究论文 | 国家级 篇 省 级 篇 市、州级 篇 企业内刊 种 |
|
5 | 参与行业课题研究 | 标准定额司、中价协 ○ 省造价站、协会○ 市造价站、协会○ |
|
6 | 设立党组织 | 成立党组织 ○ 有党员并参加相关党组织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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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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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 评 价 企 业 意 见 |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 ||
评价小组 组长: 成员: |
\\
附件2-8:
专业人员评价表
核 查 情 况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 业 院 校 | 所学专业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备 注 | ||
证 书 号 | 专 业 | 证 书 号 | 专 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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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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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小组 组长: 成员: |
注:此表格内容可以直接打印。
附件2-9:
综合评价小组工作纪律评价表
一、认真学习《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能力和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熟练掌握各项评价指标的计算口径和评价方法,保证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二、评价小组人员不得参与本企业的综合评价工作。 三、评价小组人员与被评价企业有股份关系、或与被评价企业管理高层人员有亲属关系、或与被评价企业有其他利益关系等参与其评价工作可能影响评价公正性的,均应主动提出回避。 四、评价小组人员严禁摘抄、拍摄与评价工作无关的被评价企业的内部文件、业务合同、客户名单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被评价企业商业秘密的资料。 五、评价小组人员严禁利用参与评价工作了解到的被评价企业的信息进行检举和诋毁同行。 六、评价小组成员之间严禁串通作弊。 七、评价小组人员严禁接受被评价企业礼金、礼物和其他财物。 八、评价小组严禁接受被评价企业的用餐安排,严禁参加被评价企业安排的任何娱乐活动。 九、评价小组人员违反本工作纪律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做为不良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
评价小组是否严格遵照工作纪律开展评价工作。 是○ 否 ○ 被评企业(公章): |